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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车乘客强制险取消 车票价格或调整

发布时间:2012.11.19 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新闻来源:http://www.0511srq.com

11月16日,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第628号令明确,2013年元旦起废止《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》。至此,占票价2%的“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”在实施61年后有望正式画上句号。
  同时删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二十一条和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,这意味着,铁路旅客一旦发生人身伤亡,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再只有15万元的上限,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金额也不再只有2000元的上限。
  18日,一名接近铁道部人士表示,弥补该政策的新办法将在强制险正式废除前出台。届时,是否在票价上扣除2%作相应的调整以及铁路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等问题将会有进一步注解。该人士还称,根据国务院颁发条例,届时出售的车票票面价格有可能下调,不再包含强制保险费用。
  保险业一位知名人士18日称,废止强制险的更重要的意义在于,在航空、航运、公路等运输业的强制保险逐渐松绑后,被业内称为“不化坚冰”的铁路自我保险终于出现了松动,这为弥补铁路运输商业保险的缺位提供了前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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